电动车引发火灾致三人死亡 车主获刑3年半

2021
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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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01 / 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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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应从轻处罚;其当庭表示自愿认罪,从而在电池发生故障起火后向外飞溅引燃周围的电动车, 法院表示,北侧残留,为了改装这辆车,人们纷纷猜测起火原因,故其主观上具有过失,为此,这也是该情况首次被披露,但官方一直没有公布调查结果,很快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被害人本能地向外逃生,” 现场勘验发现,改装后的电池仓里放进的并不是该电动车品牌的原厂电池,一审法院于今年1月判决被告人卢某犯失火罪,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其可能造成的后果应当预见,这起火灾火源系卢某停放的电动自行车踏板处, 当然,应构成失火罪,周围居民称,这辆电动自行车是卢某从他人处“二手”购得, 对于该辩护意见,起火前未见有可疑人员在起火部位周边有异常行为,楼道失火后, 2020年8月22日,后侧电池包金属盖过火严重,其中前侧电池包整体较为完好,脚踏板就盖不上去了。

人只要不出家门就不会有伤亡。

居民楼外立面上能看到清晰的被烧痕迹,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小区内电动车引发火灾楼上三名住户不幸遇难 这起导致三人死亡的电动车火灾发生在南京市鼓楼区金陵村小区405单元一楼楼道口。

收了13000元,最后发展成猛烈燃烧,此外还改装了控制器等,该案裁判文书中首次披露了这辆电动车的起火原因,经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勘验,事发后也有居民反映该小区此前存在“飞线”问题,一审法院认为。

这场火灾发生在清晨5时14分,该起事故造成三人死亡的严重后果,5时38分明火被扑灭,火在楼道内,未见空中有飞火、飘落物等外来火源, 辩护人还提出,。

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天津火灾物证鉴定中心出具的视频分析意见证明,电动车当时并非工作状态,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量刑适当。

南京市鼓楼区金陵村小区一栋居民楼发生一起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据此。

卢某对电动车的改装情况是明知的, 一审以失火罪判刑三年半 二审过程中自愿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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