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黑色产业链野蛮生长 律师:生产销售针孔摄像头或触犯刑法

2021
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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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01 / 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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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微型装置技术迭代升级、智能家居产品走进家庭,偷拍的黑色产业链却在野蛮生长。法律界人士指出,偷拍虽然有法规制,但仍存在破案难、处罚难的现实问题。为此,建议加强对非法微型摄像装置在生产、销售环节的打击,在法律范围内高限处罚;压实酒店、民宿等场所经营者的责任,定期巡检排查相关设备,让“躲在背后的眼睛”无所遁形。

  在入住酒店时,你最关心的是什么?或许有朋友会提醒你,入住前,最好仔细查查房间内是否有针孔摄像头,以免私密空间变为“偷窥直播间”。  

  近日,“夫妻住民宿被偷拍8小时”的新闻登上网络热搜。在截取的视频画面中,包括声音、画面在内的夫妻二人的隐私状态被镜头清晰地记录了下来。

  本应该是轻松温馨的家庭生活场景,却被以“20元到几百元不等”的价格贩卖,躲在隐秘角落里的摄像头和偷窥者让人不寒而栗。公众追问,关上门后的私密空间为何会被悄然装上微小摄像装置?偷拍设备是否想卖就能卖,想买也能够买到?谁又是幕后的操纵者?

  微型摄像头成“偷拍神器”

  利用针孔摄像头进行偷拍早已不是新鲜事,但随着产品技术的迭代升级、智能家居产品更多地进入家庭,偷拍的黑色产业链呈现出持续野蛮生长的态势。针孔摄像头体积微小,一旦隐匿于酒店、民宿、商场试衣间等场所,就能捕获到公众的隐私生活,被不法分子上传到网络空间,进行非法交易。

  窥人隐私的针孔摄像头,为何能让人轻易入手?又是谁在随意售卖这些设备?

  “对于窃听、窃照器材的范围和认定机关,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律师安勇在接受《工人日报》记者采访时指出,《禁止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和“伪基站”设备的规定》对“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有明确界定。

  以窃照专用器材为例,具有无线发射功能的照相、摄像器材;微型针孔式摄像装置以及使用微型针孔式摄像装置的照相、摄像器材;取消正常取景器和回放显示器的微小相机和摄像机等等,均属于该范畴,经公安机关依法进行技术检测后作出认定性结论。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虽然微型针孔式摄像头并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盲区”,但类似装置俨然已成“偷拍神器”,并很容易获得。

  “小得离谱、就是这么小”,记者浏览多家电商平台看到,一些售卖摄像头的商家以“小”为卖点,声称所售商品非常轻巧,使用方便。同时,多个商家发出了消费提醒:“摄像机商品请勿用于偷窥、偷拍、侵犯他人隐私等非法用途,非法使用将承担法律责任。”

  很多消费者表示,购买摄像头是为了家用。值得注意的是,以往的偷拍事件往往发生在酒店、商场等非居家场所,随着摄像头更多地走进家庭,家用型摄像头也面临着被破解和利用的风险。

  偷拍存在破案难、处罚难问题

  “微型针孔式摄像装置属于窃听窃照器材范畴,生产、销售相关产品的行为,有可能触犯刑法。”安勇介绍,根据相关法律,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记者梳理发现,此类案件在司法实践中并不鲜见。

  2018年6月起,傅某利用帮隐蔽摄像头厂家推销业务之机,从姚某和付某处购买大量隐蔽摄像头,高价转售给客户,非法获利 63万余元。法院审理认为,傅某的行为构成了非法销售窃照专用器材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偷拍现象屡打不绝,更重要的原因在于偷拍本来就是一个悄无声息的过程,除了偷拍者将相关信息置于网络被发现,或受害人偶然发现偷拍设备,受害人可能并不能知道被侵害了。这使得违法犯罪行为很难被发现,从而无法启动刑事诉讼程序。”安勇指出,偷拍存在破案难、处罚难问题,“偷拍者与受害人多数情况下并不认识,更多需要依赖网络安全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帮助破案。”

  他指出,“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的入罪门槛要求‘情节严重’,一般情况下难以达到,只能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在2019年“深圳优衣库试衣间偷拍事件”中,为寻求刺激安装针孔摄像装备的邓某某,将部分视频保存在自己手机里,最终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建议对偷拍行为进行高限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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