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多部门查处的违建房为何“从一层建到三层”

2020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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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01 / 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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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部门查处的违建房为何“从一层建到三层”

  ——广西北流市一处农村违建房调查

  近日,有群众向中国青年报社反映,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党组书记、副局长陈红儒的哥哥违规办理户口迁移,并未经审批建起占地面积超过1亩的三层四合院别墅。这栋未取得任何合法手续的砖混结构楼房曾被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立案查处并责令停止建设,但违建楼房依然在村庄拔地而起,“从一层建到了三层”。

  近年来,农村地区“两违”(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的简称)建筑频现,“两违”整治执法不严,成为群众投诉较多的焦点问题,各地也针对“两违”乱象采取专项整治行动。据媒体报道,9月1日,广西北流市组织联合执法队在塘岸镇长塘村15组开展打击“两违”大行动,共拆除20宗连片违法建筑房屋,占地面积3950平方米。

 

  受到群众举报的这起违法建房问题是否属实?未经审批的这一违法建筑,为何能一边被查处一边继续施工建设?带着种种疑问,中青报·中青网记者赴当地进行了调查。

  无证违建房被罚款却从“一层建到了三层”

  8月14日,记者来到北流市塘岸镇蟠龙村道坡组外婆岭,沿着一条小道走上去,一栋3层四合院楼房迎面而立。这栋楼外墙还没有粉刷,而室内已进行了装修,楼体建得很讲究,门口的三级台阶上安装着罗马柱红古铜大门,主楼屋顶盖着蓝色琉璃瓦。

  记者与楼房内出来的一名男子攀谈时了解到,他正是陈红儒的哥哥陈雄春。他表示,房子建好后,目前他和蟠龙村村民刘武黎的兄弟两家人住在这里。陈雄春承认,去年他因为无证建房,被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罚过款,现在这栋楼房依然没有补办证件。

  提到弟弟陈红儒,陈雄春说:“他有时候有空就过来我这里玩一下。”道坡组组长刘清波表示,陈红儒经常过来喝茶,“(跟他)也算是熟了”。

  陈红儒接受记者电话采访对此回应说:“去喝茶是有,我周末有时候去,没在上面住。”

  2019年5月,这栋没有办理任何证件的房子修建到一层时,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对这一违规建筑进行了立案调查,按照违法建筑整体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对陈雄春、刘武黎处以罚款15876.6元,并责令停止建设。但一纸行政处罚决定书并没有阻止他们继续建房。几个月后,这栋3层四合院楼房主体落成。

  无血缘关系的“亲戚”为何能落户道坡组

  在我国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用于房屋建造的集体用地,如果没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不可能拥有本村宅基地的使用资格。据举报人称,这栋房子所在的土地原是蟠龙村道坡组村民刘武黎、刘松等人的。陈雄春的户口迁到毫无血缘关系的刘武黎名下之后不久,陈雄春等人便在当地开始建楼。

  记者看到,陈雄春的户口登记卡载明,他于2018年6月22日,因投资入户,由广西北流市白马镇根垌村贡界组081号迁入北流市塘岸镇蟠龙村道坡组30号,成为刘武黎家的一员。但在“户主或与户主关系”一栏中,填写的是非亲属。

  8月14日,中青报·中青网记者来到办理该户口迁移手续的北流市塘岸派出所,户籍民警告诉记者,如果不是直系亲属,只有结婚才可以将户口从一个村迁往另一个村。记者将陈雄春以“投资入户”为由办理户口迁移的户口登记卡复印件出示,这位民警表示,这样迁户口是不可以的。

  记者在北流市公安局户政科咨询时,工作人员从电脑档案中查询到,陈雄春当年办理户口迁移时,提交了和刘武黎互认亲属的申请书、租房合同等一整套材料。

  记者通过天眼查等平台查询,均未发现陈雄春在北流登记有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记者问陈雄春在蟠龙村道坡组做什么生意,他回复说,原来在附近的陶瓷厂里做了几年,现在因为新冠肺炎疫情,没有生意好做。

  律师万淼焱表示,按照我国的法律政策,“投资入户”是入户到城市(往往是大城市),而不是农村。虽然户籍制度改革在取消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登记区别,直接登记为居民,但是“投资入户”不能成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法享受到宅基地分配。“‘投资入户’是至少跨市县的户口迁移,不存在本县内‘投资入户’的理由”。

  记者从道坡组组长刘清波处得知,陈雄春与刘武黎并无血缘关系,刘武黎的堂哥刘清贵在广东做生意时,跟陈雄春结识后成了好朋友,“就认了这个亲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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