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爬高压线间接致老人死亡 家属可追责

2020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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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01 / 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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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爬高压线间接致老人死亡 家属可追责

  6月6日,江苏常州男子王某爬高压电线杆欲轻生,“走钢丝”8小时。因情况危险,当地供电部门拉闸救援,最终男子被救下。但因为停电,一名靠呼吸机维持生命的老人不幸身亡。9月4日,王某被当地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批准逮捕。对于老人的间接死亡,老人家属能追究王某的民事责任吗?昨日接受北京青年报记者采访时,检察官表示,理论上老人家属是可以从民事责任上来追究的,但民事责任要限定男青年王某的过错程度;过错程度的比例有多大,要由人民法院的民事法官来作出裁判。

  男子爬高压线8小时

  为营救供电部门断电

 

  6月6日下午,常州男青年王某突然爬上高压电线杆,顺着错综复杂的高压线之间爬行。他的异常举动,吸引了众多路人围观。

  王某自称,联系女友时,发现女友把他的所有联系方式拉黑了,于是产生了轻生念头。

  现场有群众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面对民警的劝说,王某不肯下来,随后,民警联系到其表叔前来劝解,但是王某愈演愈烈,甚至坐在高压线上抽烟、在高压线上表演“杂技”。

  当地供电部门赶往现场营救时,工作人员发现,王某爬到了一根低压电杆顶部,双手抓着两根绝缘导线,双脚搭在两根导线之间,向另一头爬去。虽然导线绝缘,但是杆塔上的金属接头裸露在外,一旦触及,可能危及生命。

  因情况危急,供电部门拉停了王某所在的低压线路,但没想到他又爬向了10千伏线路。于是,供电部门只能又拉停了10千伏线路。直到6月7日凌晨3点多,经过8小时的高空“走钢丝”,精疲力竭的王某终于表示想下来,并通过消防人员事先准备好的云梯安全着陆。

  断电间接导致老人身亡

  男子因寻衅滋事罪批捕

  尽管王某最终被安全救下,但随后便被警方带走调查。面对警方,他意识到自己错了。

  因援救过程中停电,一位在家里通过呼吸机生存的老人受到影响。当时,老人的家属看到老人在拼命喘气,随后发现家中停电,便将老人急忙送到医院,但老人还是不幸离世。

  9月4日,常州市武进区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对王某进行了批捕。

  承办检察官向北青报记者介绍,王某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四)项规定,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他在公共场合起哄闹事,严重搅乱社会公共秩序,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

  “他可能没有轻生的勇气,沿着高压线走来走去,起哄闹事。他的行为造成所在路口产生大量的人群聚集,高峰时期有约一千人围观,造成大面积的交通堵塞。为了救援他,供电部门紧急停电,两条线路上的电路被停,居民用电、企业用电、学校用电都受到影响,有七八百户停电,其中有四五百户被停电2个小时,还有三四百户被停电8个小时。他的行为造成了较大的社会危害,其中还造成一位老人的间接死亡。”9月14日,承办的检察官对北青报记者说。

  家属可追究民事责任

  过错程度由法官裁判

  据检察官介绍,王某此次将面临最高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此前,王某曾因盗窃罪被判过四次,每次都被判一年左右时间。此次“走钢丝”前,刚从监狱出来一个星期。

  检察官表示,王某的行为与老人的死亡有因果关系,但不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如果认定了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要以故意杀人罪来追究小伙的刑事责任,但检察院并未追究。“老年人本来是用呼吸机来维持生存,这属于正常的社会秩序。但王某的行为是造成社会秩序的严重混乱,从而引发了老人去世的情况,所以主要是从这个方面来考量的。”

  那么老人家属可以向王某追责老人死亡的民事责任吗?承办检察官称,理论上老人家属是可以从民事责任上来追究的,但民事责任要限定王某的过错程度。

  “第一,老年人本身具有相关的呼吸系统的疾病,死亡的主要原因是自己的疾病造成的;第二,老人的死亡是断电造成的,电力部门断电属于紧急避险,不能追究电力部门责任。法律规定,紧急避险产生的后果由险情的引发者来承担。此次险情的引发者显然是案件的嫌疑人,他存在相应的责任,但要根据他的过错程度,按照相应的比例来承担。这个过错程度的比例有多大,要由人民法院的民事法官来作出裁判。”检察官说。文/本报记者 张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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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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