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8月1日起实施 已成立100个调解组织

2020
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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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01 / 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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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海口7月2日电 (记者 尹海明)记者2日从《海南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下称《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条例》将于2020年8月1日起实施。

  海南省委政法委副秘书长庄才德在发布会上介绍,为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关于“建立多元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的要求,《条例》细化和完善了商事纠纷解决制度:一是明确了商事调解组织的设立主体和调解范围。规定商会、行业协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商事仲裁机构等可以依法成立商事调解组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商事调解活动。二是明确建立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规定了国际商事调解机构的设立主体、案件受理范围、调解适用规则等,要求国际商事调解机构明确调解员任职条件并予以公布,允许境外商事调解机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参与商事调解。

  同时,《条例》规定人民调解员可以依托人民调解组织设立个人调解工作室,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可以参照人民调解程序调解行业纠纷,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公证机构和司法鉴定机构等公共法律服务组织可以提供纠纷调解服务或者参与纠纷调解工作。《条例》还规定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可以为化解纠纷提供志愿服务;鼓励心理工作者参与化解纠纷志愿服务,提供免费的心理辅导、危机干预和心理救援服务。

  海南省司法厅一级巡视员王河山说,近年来,海南司法行政机关瞄准自贸港建设的新需求,积极探索推进商事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的建设。目前,海南省已成立3个国际商事调解中心,97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

 

  王河山说,在商事领域方面,海南成立了海南国际仲裁院国际商事调解中心、海口国际商事调解中心以及中国贸促会海南调解中心,聘请境外和国内具有较强专业知识水平人员担任调解员,在制度设计上与《新加坡调解公约》保持有效衔接。在行业、专业性领域方面,近年来成立了医疗、旅游、交通事故等调解组织,引入保险机制,推行“第三方调解+保险赔偿”模式;建立了与巡回法庭、保险公司等部门协调联动的调解机制,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他说,海南司法行政机关将按照《条例》的要求,积极推动商事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创新发展。依托“12348”海南法网开通网络调解平台,将具备条件的商事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入驻“12348”海南法网,实现商事和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在线咨询、申请、预约、调解、司法确认“五位一体”服务,铺就一条及时高效解决纠纷的“快速通道”。

  王河山表示,下一步,海南司法行政机关将根据自贸港建设发展需求,指导商会、行业协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单位在经济开发区、高新园区、三亚等重点市县成立国际商事调解中心;指导商务、知识产权等有关部门,在投资贸易、电子商务、知识产权等领域逐步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完)

【编辑: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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