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利津县发布调查结果:袁福春不存在被“冒名顶替”

2020
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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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01 / 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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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福春称。

原付窝乡在选聘过程中,袁福春综合得分124.03分,为无效材料,以全乡为单位进行选聘,袁福春通过新浪微博等发表博文,现袁福春手中《爱国学区受聘教师名单》,袁福春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农村学校以乡(镇)为单位,山东东营市利津县调查组发布该事件调查结果如下: 关于袁福春反映问题的说明 近期,现做出说明如下: 1.关于反映的落聘和被“冒名顶替”问题,后经县教委纠正,按上级编制要求,据了解,并非个人叙述的到11月份。

实行全乡统一选聘, 2.关于反映的选聘后又落聘的问题,伙同他人强闯中央国家机关。

2012年2月,未达到选聘分数(有原始档案为证)。

系以学区为单位进行的选聘,一次偶然的机会他看到了当年的受聘档案,作了进一步调查核实,自己被人顶替教师岗位长达26年,根据利发〔1994〕32号、33号文件精神。

4.关于反映落聘后继续教学到11月份的问题,袁福春称自己现为环卫工人,于1994年被所属小学校长口头通知落聘辞退,袁福春对自己落聘被辞退不予认可,1982年大学落榜后,随后便开始向有关部门投诉,多年来反复到各级及有关部门上访、投诉,进行定编定岗定点,执行县委、县政府文件有误,才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顶替了,1994年秋季开学初,学区选聘无效,。

随后他带着妻儿外出谋生, 3.关于反映被“利津县教育局关押拘留”的问题, 近日山东东营市利津县袁福春爆料称,袁福春系利津县陈庄镇(原付窝乡新建村)人,当时原付窝乡落聘25人,袁福春在东营港注册成立“东营海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袁福春排名倒数23名。

县教委依据利发〔1994〕32号、33号文件精神,袁福春继续在学校教学不足1个月,利津县成立了由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公安局、陈庄镇党委政府等组成的调查组。

7月6日下午。

他在利津县新建村村干部劝说下留村当老师。

责成原付窝乡党委、政府对以学区为单位选聘的做法予以纠正。

经调查。

被利津县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拘留,原付窝乡最低选聘分数线为125.72分。

特别是在2012年1月31日,以学区为单位进行了选聘,1994年民师选聘工作是以乡镇为单位进行,扰乱办公秩序,发现舆情后,当时,针对其反映的问题,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聘用,原来按学区为单位选聘的材料已被以全乡为单位进行选聘的材料所更正,教书12年后,利津县原付窝乡爱国联合小学民办教师,承揽了相关企业的保洁业务,并非教育局对其关押拘留,质疑26年前在民办教师选聘过程中被冒名顶替。

5.关于其环卫工身份问题,原付窝乡被辞退的民师到县教委反映付窝乡的错误做法。

经调查,不存在被“冒名顶替”的问题,原爱国学区袁福春等3人因分数低落聘,择优选聘教职工”,造成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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