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在浦发银行被贷款1200万 当事人:还有被冒名贷款者

2020
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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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01 / 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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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子在浦发银行“被贷款”1200万 当事人:还有被冒名贷款者

  中新经纬客户端7月29日电 (魏薇)前有男子莫名“被担保”背上千万元贷款,近期又有一起离奇的贷款纠纷。

  家住四川的程小琼在微博曝光称,近期在查询个人征信时意外发现,自己于2011年、2012年分别在浦发银行成都分行有两笔6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合计1200万元,但她自己并未向银行申请过贷款,对此贷款完全不知情。此事迅速在微博引发热议,冲上热搜榜。

  查征信发现名下有1200万贷款 来源:新浪微博

  涉事方浦发银行回应称,目前调查仍在进行中。但事件仍有很多谜团尚待解开。

  查征信意外发现“被贷款”

  近日,程小琼的微博在网络上迅速发酵。截至发稿,该条微博已被累计转发加评论超2.5万条,点赞达8万次。

  程小琼讲述“被贷款”经历 来源:微博

  7月26日,程小琼在微博中公开讲述了自己的经历,她称自己是一位普通的家庭妇女,老公于汶川大地震在工作途中被山体掩埋,已去世12年,自己独自抚养两个孩子长大。

  她表示,多年来自己从没有去银行贷款过,最近去银行办事时,在银行打印了个人征信报告,却意外发现她于2011年、2012年在浦发银行成都分行发生了两笔各600万元的贷款,合计1200万元。

  “我什么时候向浦发银行成都分行申请过1200万元的贷款?虽然征信报告上显示贷款已经还清,但1200万元是我这辈子做梦也没敢想的数字。”程小琼写道。

  之后,程小琼到浦发银行成都分行申请,并拿到了贷款合同的复印件,她发现这两笔贷款合同中涉及到她本人的签字及手印均不是本人笔迹及指纹,系他人模仿签字。

  关于这两笔贷款,程小琼仍有诸多疑问。她希望银行提供原始审批文件查阅,并向浦发银行申请提取贷款合同原件做笔迹鉴定,但对方以各种理由拖延时间。目前她已向四川省银保监局寄送了相关投诉材料。

  当事人为涉事公司股东之一

  中新经纬客户端联系到浦发银行方面,其回应称,对于网络报道涉及成都分行的有关信息,总行高度关注,立即要求成都分行迅速开展调查。经查,成都分行分别于2011年、2012年向程女士发放个人经营性贷款,个人身份证、户口本,以及个人的质押存单等贷款申请材料齐全,最后一笔贷款本息已于2013年全部结清。贷款资金使用方是汶川某电熔冶炼有限公司,程女士为该公司的股东之一。目前相关调查工作还在进行。

  对于浦发银行的回应,程女士并不满意,她认为,浦发银行的回复避重就轻,混淆视听。她承认自己从丈夫手中继承了公司的股份,但自己从未参与过公司经营,据其所知,冒名贷款还有很多受害者。

  中新经纬客户端联系到程小琼的大儿子杨先生,他提供的程女士征信报告上显示,两笔贷款的业务种类均为个人经营性贷款,担保方式为质押,还款期数12期,账户状态均为结清。

  程女士征信报告 来源:受访者提供

  在个人借款合同复印件显示,贷款品种为“个人经营性贷款”,贷款用途一栏写的是“经营周转”,贷款支付方式为“贷款人受托支付”,其他债权担保为“程小琼提供的定期存单质押担保”,受托支付的交易对象账户为汶川顺发电熔冶炼有限公司。

  程小琼的借款合同来源:受访者提供

  一位股份制银行的贷款客户经理告诉中新经纬客户端,受托支付方式下,款项会直接打到交易对象账户,并不会打到贷款人本人账户上,相当于专款专用。

  上述客户经理介绍,个人经营性贷款是贷款的一种,它属于个人贷款。企业的股东、法人或者实际控制人,为了支持企业的经营,用个人名下房产、存单等抵押物做抵押贷款,用于公司经营。“用企业名义贷款走对公贷款手续比较繁琐,审查也比较严格,一些小微企业的营收、报表很多并不符合银行贷款要求,所以走个人经营性贷款相对来说手续简单、批款也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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