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命拍照”,不值更不该

2020
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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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01 / 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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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拿命拍照”,不值更不该

  据《北京青年报》8月9日报道,近来,青海省格尔木市的315国道部分路段成了“网红公路”,许多游客驻足并在公路中间拍照,甚至有当地导游将此地列为必去景点。自2018年至今,315国道上因为拍照就发生了8起交通事故。为此,当地交警采取了加强巡逻管控力度,在景点及违法地点设置警示牌等措施。尽管如此,网红公路游客“拿命拍照”的冒险行为仍时有发生。

  风景诚可贵,生命价更高。游客把车来车往的交通要道当成“网红打卡地”,甚至驻足公路中间拍照,是一种十足的冒险行为。这既给自己的生命安全带来了风险,也同样妨碍了道路交通秩序。

  令人无语的是,当地交警加强巡逻管控,采取必要警示措施后,游客“拿命拍照”的现象虽有所减少,但仍禁而不止,甚至有人和交警玩起了“猫捉老鼠”的游戏。有旅行社、导游为了躲避执法,还为游客开辟了其它公路打卡。  

  可见,针对游客“拿命拍照”,除了交警巡逻、警示、劝阻、驱离,还需要树立起立体安全护栏。

  第一道护栏是加强执法、严肃追责。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或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并规定了相应的罚则。据此,交警对“拿命拍照”的游客不能止于劝阻、驱赶,还应依法予以处罚,让一些游客付出必要的法律代价,让他们对自己的行为有痛感和耻感。

  同时,旅行社和导游组织安排游客到“网红公路”冒险打卡,涉嫌“安排旅游者参观或者参与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项目或者活动”,对此,旅游主管部门可视情节采取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等惩戒措施。从旅游监管的角度加强对“拿命拍照”的治理,可以对旅游经营者形成倒逼,有助于相关企业和人员恪守法律红线,规范经营行为。

  第二道护栏是各方增强自律意识。游客是个人生命健康、旅游文明的第一责任人,在旅游活动中必须敬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公德,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和安全警示,配合服从相关安全防范措施。旅游经营者是旅游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做好旅游安全保护和相关应急预案,在旅游线路、旅游活动设计、风险隐患排除、安全保障等方面都应自觉、主动远离冒险和冲动。如果游客和旅游经营者都能更加自律,那么“拿命拍照”之类的冒险行为就能从根源上减少或杜绝。

  第三道护栏是因势利导,合理引流,优化服务。对于打卡“网红公路”,可以考虑疏堵结合。当地交警、交通、旅游等部门不妨在一些打卡集中路段专门开辟观景台、拍照点、停车场,并安排相关人员维持秩序,为游客打卡提供方便。另外,在一些打卡集中路段,还可增设限速警示标识和违停监控等,让过往的车辆增强警惕意识,也让打卡游客不敢随便停车。

  为旅游、打卡放任安全隐患或者心存侥幸,这样的心态和做法必须及时纠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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