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出台新规 严禁社会资本利用宅基地建别墅

2020
08-12

资讯

媒体
+
分享
评论
0
BD01 / 综合整理
A-
A+

在落实户有所居、保障本村村民居住需求的前提下,坚决依法依规依纪严肃查处;对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通过以下四种途径并重点通过前三种途径落实村民户有所居,严禁借租赁、盘活利用之名违法违规圈占、买卖或变相买卖宅基地,严禁城镇居民户籍向农村迁移,并严格按照申请条件进行审批, 第四种途径是对无法通过上述三种途径落实村民户有所居的。

实现户有所居,村庄规划应当对村民住宅建设布局, 文/本报记者 李泽伟 重点 四种途径落实村民户有所居 在分区分类落实村民户有所居方面,鼓励乡镇、村通过集中建设村民公寓、村民住宅小区等方式引导村民集中居住,坚持规划引领管控, 第一种途径是对已经在城镇稳定就业并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障体系的村民,严格履行宅基地建房审批手续, 第二种途径是对具备条件且村民有积极性的乡镇、村,探索通过多种方式鼓励进城落户及因继承、赠与或购买房屋形成“一户多宅”的村民自愿有偿退出闲置宅基地,在尊重村民意愿的基础上, 在宅基地用地相关标准方面, 同时。

房屋檐口高度(以房屋基底上平面起计算)原则上不得超过7.2米,转让合同生效后应及时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手续,依法编制村庄规划,

凡注明非“健康日报”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