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被狗绳拽倒重伤身亡 犬主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2020
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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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01 / 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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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日,一段视频在网上疯传,还上了新浪热搜,视频里两条身型偏大的宠物狗在街上飞奔,其中一条大型狗身后拖着的狗绳将站在路边的一位老人带倒,老人迎面重重摔倒在地上,头部大量出血当场不省人事。随即,疑似为犬主人的一名女孩追了过来,当发现老人倒地不省人事,女孩带着大狗快速逃离了现场。

 

  犬只肇事,老人不幸身亡

  据当地媒体报道,此事发生在广东佛山。事发后,附近村民纷纷报警和拨打120急救,随后,老人被救护车送到附近医院救治。遗憾的是,该老人经送医抢救无效去世。另悉,事发前牵狗者为未成年人,12岁左右,而受害的老人90岁左右。附近居民说,肇事的狗约100斤重,是视频中女孩从其他村民家门口牵来玩的。

  知情者说,狗主人是本地人,平时很少和人交流,此人最多养过5条狗,目前狗主人去上班了,平时狗就锁在门口的一棵树上。上个月,该犬主饲养的另一条狗也咬伤过人,后来咬人的狗被送走了,犬主赔偿了医药费并写下保证书。

  造成侵权,责任如何分担

  对于这场悲剧的发生,犬只的管理人或者饲养人该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江苏玖润律师事务所饶奋斌律师认为,在《民法典》正式实施前,依旧适用于《侵权责任法》,其中第七十八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第七十九条: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饶律师认为,根据相关报道,假如犬主人将涉案犬只拴在公共区域被该未成年小女孩牵走玩耍,或者直接交予该未成年女孩管理,那么犬主人在管理上存在重大过失,应该对犬只肇事造成后果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责任。假如,犬主人将涉案犬只拴在自家院子,结果被该未成年女孩擅自牵走玩耍,导致犬只疯跑肇事,那么该未成年女孩的监护人要承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具体裁量,法官会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当地《养犬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判决。

  饶奋斌也提醒市民,养犬一定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养犬管理条例》,因携犬不系犬链出户造成犬只伤人,具有驱使犬只伤人或对犬只伤人放任不管的,或者未采取有效措施约束犬只,使犬只脱离犬主管控视线的情形之一,以故意伤害他人给予治安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官方通报:这是意外事件

  18日晚,佛山顺德区顺坛镇官方微信号水乡杏坛发布通报:罗水村民罗某(女,12岁)把另一村民罗某拴养在家门口的犬只牵出来玩,途经罗水市场时犬只挣脱约束绳,在奔跑过程中狗绳意外将本村村民麦某(女,88岁)绊倒,导致麦某受伤,经送医院救治无效死亡。初步判断该事件为意外事件。目前,该事件的善后工作正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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