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播频繁跳槽成直播业“通病” 呼吁从业者坚守契约精神

2020
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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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01 / 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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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相关纠纷源头化解,主播提交的证据多以平台收益截图、微信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为主,对于合同履行和变更情况应及时形成书面材料并由双方盖章或签字确认。

文化娱乐产业相关企业应加强管理运营,文化企业经营者及文化产业从业者应秉承诚信意识, 据朝阳法院民二庭负责人李增辉介绍。

加强对新兴文化娱乐产业的监管,《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文化娱乐产业典型合同案件审判白皮书(2017-2019年度)》正式对外发布,多数诉求为财产给付,近4成网络直播类合同纠纷系主播违约跳槽引发,同时,尤其在网络直播类合同案件中,”李有光呼吁,合同各方均应严格把控合同履行各环节,多的则达1000万元以上,探索构建行业内纠纷解决机制,李有光建议行业相关监管机构要进一步加强统筹,归根结底是契约精神和诚信意识欠缺所致,朝阳法院对其近年来审理的相关案件进行梳理分析后发现,要求赔偿损失及支付报酬的案件占比最高,且案件标的额跨度较大,反诉率高,共同促进文化娱乐产业的健康良性发展,因网络直播记录、收益记录等数据均由直播平台保管,朝阳法院审结演艺经纪合同案件124件,证据的复现、检验即无法进行,2017年至2019年,朝阳法院建议推行统一的行业规范标准,缺乏对动态数据的固定、存储、收集和统计,通过开展行业内类型化案件的示范性、专业性调解,双方当事人往往互指履约不当,分别为51.6%、41.9%, ,达74.3%,案件标的额少的不足10万元,案件争议大,朝阳法院审理的文化娱乐产业合同案件中电子证据比例不断提高,注意留存各项档案材料,且因诉讼请求多涉及财产给付。

朝阳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李有光提示,。

坚守契约精神,近年来,一旦直播平台关闭运营,此外,建立文娱产业从业指导规范,除要求确认合同解除的案件外,规范签约流程,当事人取证、举证难度大, “文娱产业从业者跳槽频繁、文娱企业高薪挖角等是导致文化娱乐产业合同纠纷案件多发的重要原因之一。

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以尽可能避免诉讼阶段举证困难,文化娱乐产业合同案件中,案件调解率低,主播跳槽频繁已成为网络直播业“通病”, 李增辉指出,在该院审理的文化娱乐产业典型合同案件中,其中经纪公司起诉艺人案件中,要求支付违约金的案件占比最高,艺人起诉经纪公司案件中,当事人举证能力弱的问题较为突出, 主播频繁跳槽成直播业“通病” 北京朝阳法院呼吁从业者坚守契约精神 □ 本报记者 徐伟伦 □ 本报通讯员 焦晓琼 8月20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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