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两位律师愿为特斯拉女车主维权提供公益支持

2021
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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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01 / 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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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上海4月25日电(于俊 梁常玉)在本届上海车展站上特斯拉车顶维权的车主张女士5天的行政拘留期满,25日上午解除拘留,其家属称“未来将继续依法维权”。在社会舆论、政府部门的关注及质疑之下,“不妥协”的特斯拉先前发文道歉,并提交了相关车辆数据。上海两位律师当天就张女士以后的维权之路支招,并表示愿意为其提供公益支持。  

  中国法学会会员、上海劲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高永峰律师表示,汽车质量纠纷中,消费者处在绝对的弱势地位,选择合适的维权方式才能最有效、最大程度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他认为,这种专业性特别强的高难度维权,消费者如果通过常规渠道不能实现有效维权的情况下,最好邀请律师和专业人士及时介入。在沟通和协调无果的情况下,采取依法诉讼是比较有效的路径。

  对此,上海德传律师事务所主任潘杰律师介绍:在产品责任诉讼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这一特殊举证形式,即根据一般原则应由原告负担的举证责任,转换为被告负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六)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他强调,产品责任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并不意味着受害人在产品责任诉讼中不负任何举证责任。受害人要获得赔偿,必须举证其有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害的事实客观存在,还要举证证明其受损害是由产品质量不合格即产品缺陷所造成的。

  因此,特斯拉用户有义务举证证明:第一,自己使用该产品(含购买、借用或租用、实际驾驶、被雇佣)期间人身与财产受损;第二,该损害与该产品表现异常之间有因果关系;第三,用户已经投诉或交涉;第四,该产品被有效封存而能够鉴定等。

  两位律师一致认为:就特斯拉维权案例而言,鉴定可能是判定责任的最重要因素之一。用户在诉讼中应当要求特斯拉公司立即披露用户行车数据的原始信息,并做无人为篡改的承诺。如果证明产品性能异常确系软件缺陷或硬件故障,则法院应会支持用户要求退换货并赔偿的主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这是用户行使知情权的法律依据。

  两位律师分析,用户直接主张赔偿,而不是通过知情权导向索赔,被驳回的风险虽然不大,但不值得轻易冒险。他们建议消费者分两步走:先主张知情权,再追责。毕竟,审判是以事实为基础的。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简称汽车三包规定)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本规定更换、退货条件的,消费者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等由销售者更换、退货:

  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消费者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消费者选择更换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

  (一)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

  (二)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发动机、变速器与其主要零件更换次数不重复计算;

  (三)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主要零件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其种类范围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定,具体要求由国家质检总局另行规定。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日的,或者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由销售者负责更换。

  具体应当主张退货、换货、修理,还是侵权赔偿,要看用户买车、用车的具体里程和实际需求等情况。但是,根据三包规定,修车超过5天的,车主有权索取备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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