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银行卡帮助“跑分” 66张银行卡为网络犯罪转账1700万元

2021
05-12

资讯

媒体
+
分享
评论
0
BD01 / 综合整理
A-
A+

  中新网徐州5月12日电 (朱志庚 张鸣阳 周钦华)江苏邳州吴某以每个月500元的价格把自己的多张银行卡租给他人用于“跑分”,涉嫌违法犯罪。5月12日,邳州市公安局介绍近期破获的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缴获银行卡66张,涉案金额高达1700万元。  

  今年3月份,邳州市公安局在工作中发现,有多张办理地为邳州的银行卡资金异常,涉嫌为诈骗犯罪团伙收款转账。邳州市公安局八路派出所根据线索,锁定了涉案银行卡的卡主张某,随后办案民警将张某传唤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据张某交代,其与魏某合伙开了一家门店。在魏某的劝说下,他把自己的多张银行卡以每个月500元的价格租给吴某使用。张某虽然知道吴某从事的是违法犯罪的行为,但是碍于朋友的面子也就没有拒绝。八路派出所迅速组织警力,将藏匿在门店中的魏某、吴某抓获,随后在吴某的住处,搜查到用于作案的银行卡66张。

  “吴某到案后言语躲闪,试图逃避法律的制裁,直到我们将聊天记录、银行卡的流水等证据摆在他面前才交代。”八路派出所副所长孙先锋说。

  “‘跑分’就是帮助网络赌博平台收款和放款,我在境外打工的时候就听说过这回事,回家后就在网上找这些赚钱的路子。”犯罪嫌疑人吴某交代。去年年底,吴某闲来无事便在网上联系上了一个自称搞“兼职刷单”的人。对方让其提供一些银行卡,事先联系好的赌博平台会向吴某提供的银行卡转账,再由吴某将钱转到对方指定的账户,吴某可以从中收取“好处费”。

  吴某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了11张银行卡,此外,还用妻子、妹妹以及其他朋友的身份信息办理了55张银行卡,全部用于帮助赌博平台转账汇款。据了解,该66张银行卡的流水高达1700万元,吴某非法所得7万余元。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办案民警提醒广大市民,公安机关将持续严厉打击非法开办贩卖“两卡”的违法犯罪行为,出卖自己的银行卡为网络犯罪提供帮助的,也将受到社会征信惩戒的处罚,请广大市民保管好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切勿向他人出售出租出借。

凡注明非“健康日报”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