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25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不处罚

2021
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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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01 / 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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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太原5月20日电 (杨静)20日,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新闻发布会,针对25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实行不处罚、温馨提示举措。

  25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包括:机动车驾驶人持有合法有效的相关证件,但是驾车时未携带、未放置或者丢失、损毁期间驾驶机动车;驾驶人有轻微交通违法行为,未影响道路通行和造成交通事故,且行为人已经或者积极消除违法状态;机动车号牌有被盗、丢失、损坏或者放大号不清的行为;交通警察首次查处或者交通技术监控设备首次记录的“驾驶机动车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等违法行为,未造成交通事故或者交通拥堵;在非恶劣天气发现机动车有灯光、雨刮不全或者损坏等五大类。

  同时,太原市将推出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措施,除城市核心区等特殊区域个别道路外,其他道路为货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工程运输车除外)通行预留时间,每天通行时间不少于6小时。目前,“调整优化措施”正在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进行研究论证,法律程序完成后,将依法发布。

  此外,为缓解市区老旧小区居民“停车难”问题,该市将充分利用市区道路资源,选择具备条件的支路、背街小巷,设置限时停车泊位,允许居民在不影响道路安全和畅通的情况,在规定的夜间至清晨时段临时停车,缓解停车难问题。  

  太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表示,将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完)

【编辑:王诗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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