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海事局开出单船处罚最高金额 船长被记14分

2021
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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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01 / 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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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福州5月21日电(龙敏 曹子信 邵锦蓉)福州海事局21日通报,“皖迎河XX”轮因超过核定航区航行、配员不足、未按规定标记船名等违法行为被该局处以行政处罚22.5万元人民币,同时该轮船长尹某也被违法记分14分。这也是福州海事局对内河船舶开出的最大罚单。  

  据悉,“皖迎河XX”轮于2021年4月13日18时从南通水域空船开航,4月22日20时左右到达福州定海水域。4月23日11时20分,福州海事局连江海事处执法人员在现场巡航时发现该轮涉嫌违法,执法人员当即进行现场勘察取证,并要求该轮航行至扣押点进行集中扣押。这也是该局为期一周的“两船”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查处的43艘船其中一艘。

  福州海事局在进一步调查中了解到“皖迎河XX”轮存在超过核定航区航行、配员不足、招用无证人员上船服务等近11项违法行为。同时,该轮船舶所有人安徽省寿县XX航运公司于本次案发时间一年内多次因“招用无证人员上船服务”这一海事违法行为接受过宝山海事局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局依法予以“皖迎河XX”轮从重处罚。

  福州海事局相关负责人指出,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从严开展涉砂船舶后续处置工作:一是针对船舶雇用无证书人员上船服务、使用伪造、编造的船舶户牌、涂改船舶发动机号码、非法采砂等行为依法开展治安移送;二是针对已经取得船舶检验证书但进行非法改装加装吸砂设备的砂船,引导砂船船主自行拆除非法加装的吸砂设备并向船检机构重新申请检验,以满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范要求;三是对查获的内河船舶及时、准确录入“内河船舶参与海上运输专项治理联动平台”,利用平台将违法船舶信息推送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四是继续保持严要求、零容忍、重惩戒的工作原则,持续加大内河船舶非法参与海上运输及采运砂船整治工作力度,健全监管联动机制,固化常态化治理机制,防止非法采运砂船反弹回潮。(完)

【编辑:苑菁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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