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受辱”当事人 获得当面致歉

2021
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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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01 / 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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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信受辱”当事人 获得当面致歉

  本报讯(记者 程婕)征信报告惊现侮辱性字眼一事又有了新进展。5月31日下午,晋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李立功在南通大饭店一间会议室内向当事人房女士当面致歉,并送上一束鲜花。李立功表示,因为公司前期业务审查不严,内部管理不到位,给房女士带来了生活困扰和精神压力,对此深表歉意。不过,房女士表示,当初放款时为什么就被扣1万元的问题目前并没有实质回复。

  今年4月6日,房女士发现其个人征信报告“工作单位”一栏竟填写带有侮辱性的字眼。房女士随即向人民银行南通中心支行征信管理部门进行反映。经向晋商消费金融核实,他们承认不当信息是他们上传到征信系统的。经过央行系统各部门的工作,4月6日当天,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责令晋商消费金融在线删除处理。

  5月24日,房女士的遭遇被媒体报道后引起广泛关注。5月25日,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主要负责人再次约谈晋商消费金融公司及其大股东,在重申监管意见的基础上,严肃提出后续整改要求:一是要深刻反思事件经过,主动回应客户诉求,消除不良影响;二是要深入调查事件原因,严肃追责;三是要全面梳理内部工作流程,进一步加强内控管理,切实履行征信信息采集报送主体责任,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当晚,晋商消费金融公司也在其公司官网发布了致歉声明。次日,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发布公告,宣布从即日起暂停晋商消费金融公司征信系统查询权限,责成其内部整改,切实落实各项监管要求。

  据报道,在5月31日的见面中,晋商消金法律合规部负责人也当面向房女士表示“对不起”,并表示已经造成的伤害无法挽回,希望对其做出一定的经济补偿。但房女士夫妇坚持表示无意索要补偿,他们最关心的还是事情本身的调查处理结果和当初贷款下款时被扣1万余元的有关情况。然而,晋商消金对此并无实质性回应。

  据房女士向媒体介绍,2018年4月,她在晋商消金的分支机构签署了一份162000元的个人消费贷款合同,贷款期限约定36个月,不过当月下款时就被扣掉了11340元,对方一直没有合理解释。业内人士指出,监管部门明令禁止消费金融公司从借贷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管理费、保证金等,房女士所指的这1万多元很像被严厉禁止的“砍头息”。

【编辑:张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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