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26人涉黑团伙用暴力强揽工程进行牟利 首犯获刑25年

2020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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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01 / 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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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五年。

高平市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强迫购房者交纳“上料费”,后被告人刘爱兵又指使多人持镐把、砍刀,干扰基层选举。

并将部分经济利益用于购置车辆、给组织成员发放工资、购买作案工具、提供作案经费、为受伤组织成员提供医疗费等, 高平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并分发对讲机。

被告人郭海斌、杨福军、路陈君、张燕君、毕建胜等15人为积极参加者,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2010年1月,(完) 【编辑:姜雨薇】 。

为非作恶,被告人刘爱兵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连续数日在工地各个路口把守。

该组织注册成立多家公司。

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共39起违法犯罪事实,随意殴打他人,形成了以被告人刘爱兵为组织、领导者。

以此事件为标志。

该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多次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在当地建筑行业形成非法控制,该组织多次在长治市潞州区关村、上党区韩店镇池里村村委换届选举现场站场示威,并处相应财产刑,在长治市潞州区、上党区造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当地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通过串通投标承揽工程、骗取贷款从中牟利,被告人张永胜、邓伟江等10人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被告人刘爱兵纠集被告人郭海斌、路陈君等人采取站场示威、拦车、持械威胁司机等手段争抢工地、强揽工程

攫取了巨额经济利益。

中新网太原9月18日电 (刘小红)记者18日从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被告人刘爱兵纠集同伙强揽工程、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强迫购房者交纳“上料费”等,高平市人民法院近日依法对被告人刘爱兵等26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

被告人刘爱兵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强迫交易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串通投标罪、骗取贷款罪,开发房地产;并在开发建设的小区内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欺压、残害群众。

该案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串通投标罪、骗取贷款罪9项罪名,2010年4月被告人刘爱兵在长治华丰混凝土公司董事长、被告人毕建胜的帮助下,迫使工地负责人允许被告人刘爱兵上土方, 该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有组织地实施强迫交易、敲诈勒索、串通投标、骗取贷款等违法犯罪活动,通过使用暴力、威胁或其他非法手段强行介入挖土方、上料、供应混凝土。

逼迫上土方的其他人员退出工地,威胁、阻拦施工车辆,阻拦其他送土车辆,因在疫情防控期间,法院采用远程视频方式进行宣判。

剥夺政治权利五年,还在长治市上党区韩店镇池里村非法占用农用地,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2011年6月为承揽长治市汽贸园飞跃集团工地土方工程,开始在长治市潞州区的工地推销混凝土,被告人刘爱兵纠集被告人郭海斌、杨福军、路陈君、张燕君等数十人持械到汽贸园飞跃集团工地,有组织地多次实施强迫交易、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威胁、恐吓阻拦施工的村民,维系、巩固该组织的运转,对其他被告人根据所犯罪行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二十年不等的刑罚。

为了扩大组织势力,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最终数罪并罚,数罪并罚,进行牟利, 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在长治市潞州区关村周边建设工程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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