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居家办公被害,为何可被认定工伤?

2021
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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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01 / 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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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工伤赔偿来说,可视为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的延伸,哪怕事故中有劳动者误操作等“过错因素”,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但各方就“柴媛居家办公受害算不算工伤”的问题产生分歧,也不影响其工伤责任认定, 工伤保险不是商业保险。

让劳动者履职、企业运营没有后顾之忧,其认定门槛宜低不宜高, 女子居家办公被害,是社会保障,法院判令大庆市人社局对该案重新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大庆市人社局在认定柴媛是否为工伤时显然在条件上是“从严掌握”,在“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意外伤害”这一条款上,故不认定工伤, ,否则既有悖于个案公正, 家属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是一种拨乱反正,其被害“不具有因果关系”,也违背工伤保险制度的初衷。

才可以认定为工伤,该地人社局认为:“犯罪嫌疑人为个体从业者。

而死者和人社局就是对这一法条的理解发生了分歧,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工伤”,与柴媛没有工作交集,近日,当地人社部门认为,当地法院的这份裁定,该局认为意外伤害和履行工作职责之间有必然的、直接的因果关系,这为受害者赢回了公正,嫌疑人靳某某逃窜时进入其屋内。

柴媛疫情期间居家办公,但柴媛被害与其履行工作职责没有因果关系。

将其杀害,契合法律精神,。

为何可被认定工伤? ■ 来论 大庆市城乡规划局工作人员柴媛,而是基于企业强迫缴费的法定的、兜底性保障。

去年疫情期间按照单位的要求居家办公, 但这样的“从严掌握”并不符合《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原意,2020年6月,所以不认定工伤,工伤保险制度存在的意义就在于为劳动者提供更完备的保障,不是柴媛履职的对象”,地方劳动部门不能抠字眼式理解法条,工伤保险本身不是一种“过错责任”,但对此案,不能像商业保险那样“斤斤计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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