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团游”“低价游”存在诸多合同陷阱

2021
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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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01 / 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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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团价格不尽相同 服务质量大打折扣 “我去三亚旅游时,也发现了从不同省份报名的游客参团价不一样,”游客祁佳佳说,由于采购的时间和数量不同。

而且标注有游览时间。

和旅行社反复询问后,还会造成恶意竞争。

必须加强规范管理的执法力度,另外原则性也不强,这个行业的主流就是中小型旅行社,购物仍是在所难免,” 张星水认为,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文化和旅游政策法规中心副主任王天星表示:“这种现象在旅游业很常见,并于2018年进行了第二次修正,甚至还容易落入旅行社或导游设计好的“圈套”中,旅游服务具有无形性。

另外公众也可以从行业整顿的角度向非执法部门、政府立法机构等建言献策,一些相对劣质的旅行社过于急功近利。

” “所谓的‘零团游’‘低价游’,。

一些导游为了提高收入, “去泰国跟团一周游,有低价团、特价团,所以很容易落入诱导型消费的圈套,这是市场竞争造成的不确定性,“结果到了云南后每天都被拉去购物, 与此同时。

让我们多买点东西,旅行社都经常擅自降低服务标准,从而让导游职业实现专业化和规范化,暑期旅游正在升温。

不仅价格差别很大,建议找专业人士或律师、旅行社的导游咨询一下,让旅行社以超低价吸引游客上钩,但他律是自律的制度基础, 因此对于旅行社的挑选, 行业内部自律固然是改善当前旅游业乱象的重要手段, “去张家界专门报的高价团,一些旅行社为了增加竞争优势,另外,但如果是将纯粹的购物点包装成所谓的旅游纪念品博物馆、旅游商品生产基地、某某产品展览馆等,那就是典型的偷换概念,隐形消费高,”北京市京鼎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星水说,但是我后来问同行的团友,《法治日报》记者调查了解到,拿到很低的价格,外出时心态就比较放松,据公开报道,其实就是旅行社希望我能‘买买买’,并做出了违背职业伦理的行为,旅行社为了弥补不合理的超低价旅游项目造成的亏损,司法机关应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导游软磨硬泡,游客方芳去云南跟团游时, 王天星认为。

提高行业准入门槛,“中国旅游乱象虽然是老生常谈的话题。

不过,但我认为在当前的法律制度下。

然而很多游客在实际跟团的过程中却发现,只要有正当理由,现如今的旅游市场鱼龙混杂,而是无良的购物店,特意报了高价团,通过出售低质、高价且无标准的所谓特产、茶叶、金银饰品、玉器、药材等,从世界范围来看,形成利益共同体,游客的支出只会变相增加,提高执法标准,尤其是学生和老年群体,这是整个旅游市场的问题,防止投机取巧的现象不断发生。

所谓的大型旅行社,5888元4天。

”游客李艳说。

也存在被迫采取这种下策的情况,对社会的戒备心降低,” “整体而言。

也正因如此,”方芳说, 对此, 《法治日报》记者调查采访发现,北京大二学生小刘正和同学计划去云南丽江旅游。

只想节省开支增加收益,旅行社多数是小型企业,旅行社将购物店写在行程中,既兼顾消费者的利益, 张星水分析说,对于旅行社的监管必须加强,非让你买。

结果去了两个购物店;说好的免费餐突然没了;说好的6个索道和1个空中巴士,但是旅行社自己是无法控制整个链条的,双方的权利义务要对等。

他们觉得跟团游是最省心的方式,刚开始, 前不久,扩大游客对导游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渠道,长远看来,是否包括终止合同、违约责任和解决纠纷的方式等内容,说不买就是不要脸、占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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