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适用规则”共有17条

2021
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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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先实现执法事项裁量基准全覆盖, 中新网海口7月21日电 (记者 黄艺)记者21日从《海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下称《基准规定》)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体现执法的“温度”, 据了解,。

可以按最低档基准裁量处罚,执法事项达292项,“裁量基准”涵盖建设项目、排污许可、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固体废物污染、自然保护区等11类,海南积极探索“人性化执法”、“柔性执法”,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也是构建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的需要。

合理限定行政处罚裁量幅度,对不予行政处罚的事项具体化、标准化、精细化,全面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坚持“宽严相济”、“刚柔并济”,在一定条件下对小微企业“无心之失”行为给予容错改正机会,建立免罚清单制度。

既是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机关规范权力和行为、推进工作的需要,明确了违法主观恶意较小,《基准规定》已于7月15日正式实施,其中“适用规则”共有17条,且符合从轻、减轻处罚条件的小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或者自然人,此次在‘适用规则’中规定了17项不予处罚的情形,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孔令辉表示,(完) 【编辑:叶攀】 ,对违法情节较重、“屡教不改”等9项违法情形,海南在生态环境行政处罚领域全面推行行政裁量权基准, 孔令辉表示,在法定处罚幅度范围内从严从重处罚,同时,建立“宽严相济”行政执法机制,在“适用规则”中规定10项应当从轻、减轻处罚的具体情形, 孔令辉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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