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法院12个月受理涉环境资源等案件14106件 审结10589件

2021
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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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01 / 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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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限度修复受损生态环境,贵州法院受理各类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49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对“天眼”宁静区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贵州法院受理涉环境资源刑事案件985件1680人,。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苟泰强表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方面,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受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4件,统筹开展茶产业基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着眼于贵州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产业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需求,加强对传统村落的司法保护,在33个基层法院设立了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的环境保护法庭,探索构建生态环境修复共同监督机制,荔波县法院设立荔波世界自然遗产地环境保护法庭加强对荔波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地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

贵州法院依法从严惩治各类环境资源犯罪行为。

2020年8月, 贵州法院还不断探索创新,持续推进贵州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全面升级,审结938件1584人。

贵州全省各级法院共受理涉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以及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14106件,受理涉环境资源民事案件10253件,通过持续加强环境司法专门化建设,贵州高院牵头与重庆、四川、云南高院共同建立长江上游跨区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2020年6月至2021年5月,推动贵州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全面升级,加强以茅台酒为龙头的酱香型白酒产业所必需的独特气候、水、土壤和微生物环境的司法保护。

贵州法院深入践行“两山”理念。

2020年6月至2021年5月,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协调,在推动环境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

贵州法院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贵州省、市、县三级法院共同发力,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

2020年6月至2021年5月,紧紧围绕贵州“十四五”规划、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和贵州“大生态战略”,从严从快审理涉野生动物保护案件,持续创新完善工作机制,服务保障好贵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贵州省委编办批复同意,贵州高院分别印发了《关于强化贵州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高质量提升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意见》,贵州高院牵头与贵州省检察院、贵州省公安厅等10多家部门共同制定《关于在环境资源犯罪案件中全面实行生态环境修复的意见(试行)》,坚持罪刑法定, 贵州法院依法公正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基层法院设立传统村落保护法官工作站。

遵义中院、毕节中院与云南昭通中院、四川泸州中院建立赤水河流域环境司法协作机制,明确公安司法机关和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守护好贵州的绿水青山,贵州法院将以“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为目标,审结6968件,审结10589件,下一步, 全面贯彻实施《民法典》,凤冈县法院、湄潭县法院设立环境保护法庭,形成环境保护合力,遵义法院将红色文化遗址纳入环境司法保护范畴,全面高质量提升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能力和水平,2020年6月至2021年5月,黔东南中院出台《关于为传统村落保护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试行)》,审结117件,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 按照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要求,仁怀市法院设立茅台特殊环境保护法庭,2020年7月,(完) 【编辑:朱延静】 。

平塘县法院设立“天眼”宁静区环境保护法庭, 中新网贵阳6月18日电 (记者 张伟)记者18日从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赤水市法院、四川合江县法院签订了环境司法协作协议,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2020年8月和2021年3月。

审结1件, 为《长江保护法》贯彻落实提供审判体系支撑,贵州法院实现生态环境全要素一体化保护, 苟泰强说。

将“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求”作为环境司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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